关于开展2015-2016学年学生社团注册工作的通知
为更好实现对学生社团的科学管理,保证学生社团高效、有序的运行,提高学生社团的活动质量,营造良好的社团发展环境,更好的促进大学生成长成才,经院学生会讨论,报院团委审批,决定开展学生社团新一轮注册工作,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注册时间
2015年9月21日-2015年9月28日
二、学生社团注册工作
(一)学生社团成立
新计划筹建的学生社团,由筹建发起人按照相关规定,填写相关申报材料《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社团注册表》(附件1)、《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社团负责人登记表》(附件2)、《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社团申报表》(附件3),上交院学生会社团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。
(二)学生社团注销
2014-2015学年已正式登记注册的学生社团,由学生社团负责人重新办理登记注册手续,办理时需上交附件1、2,逾期未提交申请的社团作注销处理。
(三)学生社团调整
1.对同类别或职能相近的学生社团进行合理整合、调整;
2.因现实需要,更换挂靠单位、指导老师的学生社团可在填写附件1时注明、更改。
3.学生社团如需调整名称、社团负责人可在填写附件1、2时按原有要求进行更改。
(四)学生社团整顿
2014-2015学年,存在违规操作及评测未合格的学生社团视情节轻重给予整顿、注销处理。
三、学生社团挂靠与指导
1.学生社团以相关系或部门为挂靠单位,挂靠单位要充分发挥组织优势,认真做好挂靠社团的指导工作;
2.有专业背景的学生社团筹建人需就读于相关专业,该学生社团挂靠于该专业所属的教学单位或业务指导部门;
3.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统一由社团管理中心、各社团和挂靠单位协商聘请,指导教师可由院内行政人员、专业教师或对社团能够起指导作用的社会专业人士担任;
4.学生社团需挂靠单位经分团委、党总支或各部门负责人审核,各类用表须加盖挂靠单位公章并签署意见,填写信息均属实且为当前最新信息;
5.各挂靠单位要严格把关学生社团负责人选,报院团委审定。要求学生社团负责人在政治问题上立场坚定,能够解决实际问题,有较强的责任心、使命感,有一定的议事能力;
6.学生社团进行注册后,经各级审核,仍无合适负责人或无挂靠单位,作调整或注销处理。
四、材料上交地点
相关用表需同时提供电子版和打印版,上交至院学生会社团管理中心办公室:学生活动中心105室(值班时间:8:00-17:00)
共青团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委员会
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委员会
2015年9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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